时间:2017/8/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长按   广大市民,青云街、下正街所有住户及经营业主:   为解决青云街、下正街秩序混乱现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车辆经营和修理。   二、禁止在临街面支篷打伞,搭建临时建(构)物。   三、禁止在城市道路上乱堆乱放。   四、禁止在人行通道上擅自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经营性活动。   五、餐饮业主需临时占道,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签定承诺书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规范有序摆放(早上9:00以前、中午11:00-14:00、下午17:00以后在自己门市外靠盲道外侧),并自备垃圾容器,不得污损街道。   六、禁止电动三轮、四轮车占用人行道,二轮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一律归入非机动车临时停车区域,规范摆放。   以上事项望广大市民、经营业主积极配合遵守,如有违反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洪雅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年11月9日

长按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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