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根据《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就年秋季幼儿招生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一、招生原则1.招生范围内免试入园。2.坚持信息公开。3.规范管理,严控班额。二、招生对象小班:年满3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并符合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三、招生计划小班:60人四、招生范围1.洪川镇九圣社区洪州大道以西、瓦屋山大道以东、修文路以北常住居民户口的适龄幼儿(含碧桂园、西城水郡、静园小区、卓越城、依云官邸、山水四季城、九龙庄园、兴业苑等小区)。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随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园招生区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安排就读。3.如有空余学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部分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就读:(1)在我园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入住业主的子女。(2)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五、收费标准按县发改局核定标准收费。六、报名流程1.填写申请表。5月27日前,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请家长通过洪雅县第三幼儿园 |